新華社海口1月10日專電(記者趙葉蘋)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關於2009年調整海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再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358162名企業退休人員和14897名退職人員將享受新待遇。
根據通知,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養老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8元退職生活費。
根據海南省的情況,按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每月補助1元的標準,對企業退休(職)人員增加養老金。在此基礎上,繼續重點向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企業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退休人員、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已退休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仍低於480元的提高至480元。
據了解,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五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海南省政府要求,確保調整後的養老金在春節前後按時足額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徵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