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9日發佈消息稱,從2009年1月20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取消“第一套”、“第二套”的限定,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商品房20%、二手房30%。據悉,省級機關同時比照南京市新規執行。
據了解,此前南京市商品房首付款最低為30%;二手房首付款最低為40%,且有房齡、面積等嚴格限定。而按照新規,商品房公積金首付款與二手房公積金首付款均下調了10%,二手房的房齡、面積等限制也不再提及。
據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處處長宋寧介紹,目前南京市公積金實際發生的首付比例平均是50%,“首付門檻降低,實際上對那些收入不高但亟需解決住房問題的群體,有很大幫助。”
南京市同時公佈了“2009年住房公積金為民辦實事項目”,其中稱:實施新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支付房租新政策,“使新就業人員租得起住房”。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處副處長倪瑞榮介紹説,按省建設廳文件規定,南京市對“新就業人員”進行了界定,即:第一學歷畢業、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未滿5年的就業人員。這部分人員可按文件規定,全年度任何一個時間到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登記,憑租賃證明、租賃發票,到建行任何一個窗口即可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另據了解,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同時也可提取用於支付房租。(陳熹熹 汪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