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大,城市許多臨街鋪面因街道的擴建改造而正待拆除,由此一些商家使出了渾身解數吸引市民去“血拼”,而細心的市民發現,一些店的“名牌”服裝、鞋等便宜得令人吃驚,原來價格幾百元,如今竟降至50至60元。
通過一些業內人士的指點我們才知道,價格便宜的所謂名牌都在打擦邊球,是一些私營企業註冊了一個和國際名牌差不多的商標,但其實和國際名牌根本搭不上邊,而這些所謂的名牌其實是私營企業傍著名牌往外推銷的低劣産品,他們往往會借著節日、換季、鋪面轉讓等名義狂打折,以假亂真,賺取蠅頭小利,而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筆者提醒廣大市民,要理性購物,避免盲目消費,不要輕信廣告宣傳內容;在購買打折商品時,應當知道正常的商品打折與處理品、殘次品、滯銷品降價不是同一概念。
市民要警惕商家以“降價商品不許退換”為藉口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警惕設在“最終解釋權”背後的陷阱,消費者因商家所謂的打折促銷“最終解釋權”而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應依據相關法律解決問題。(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