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專電(記者孫曉勝)北京市建設委員會23日對外宣佈,北京市再次推出解決好涉及民生的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一系列具體措施。
據介紹,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稅局等部門22日聯合印發了《貫徹國辦發〔2008〕131號文件精神促進北京市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這是繼2008年11月22日出臺《關於促進北京市房地産市場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後,北京市再次推出房産新政策。
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出臺的《實施意見》要求,以著力調整房地産市場結構,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調控、高端有市場的供應體系,妥善解決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問題,保持房地産市場合理的投資規模,促進房地産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目標,進一步加快普通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財稅、信貸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活躍市場交易,提振房地産市場信心,引導中端市場發展;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産業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推動房地産業的産業調整和持續穩定發展。
在加大政策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力度方面,2009年,北京市將新開工850萬平方米建設計劃,年底前實現竣工200萬平方米,進一步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今年北京市將啟動舊城區2萬戶危房保護修繕計劃,加快推進城鄉接合部開發建設和環境整治,全面啟動門頭溝、豐臺和通州三片棚戶區改造,切實解決群眾居住危險和住房困難。繼續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解決居民自住、改善類住房需求。
北京市今年將積極落實住房公積金閒置資金補充用於政策性住房建設和收購的試點工作,積極推進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開發貸款試點,根據開發進度分階段發放貸款。以此來確保政策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目標的實現。
在鼓勵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方面,北京市也推出了一系列新舉措。
首先,縮短個人住房轉讓免徵營業稅時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轉讓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徵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轉讓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徵收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
其次,鼓勵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對居民將經濟適用住房以及危改回遷房、集資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相關規定管理的住房上市出售後一年內該戶家庭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或者上述已購住房上市出售前一年內該戶家庭已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的,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規定按房屋價格差額繳納契稅。
同時,調整房屋租賃稅收管理方式,支持個人出租非住房,簡化境外個人在京購房手續。為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對因此購買二套房貸款的,比照執行首套房貸的政策。
在優化房地産業發展環境,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新的《實施意見》要求,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以合理的價格促進商品住房銷售,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購銷服務活動;對商品住房項目,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原則,統籌兼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住房實際使用需求,在總量平衡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套型面積和比例;改進房地産開發企業所得稅預徵管理措施,減輕企業負擔,支持房地産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加大政府土地儲備和一級開發掌控力度,優先保證民生保障類住宅用地供應,允許滾動進行土地一級開發,分批次供地,適當延長以招拍挂方式出讓的房地産開發用地地價款的支付時限;支持房地産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加大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特別是在建項目的信貸支持。
根據新出臺的《實施意見》,政府部門將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加快推進在拆和遺留項目的拆遷工作,加大實物安置力度。加強對企業開發各環節所遇困難的幫助力度,加速審批手續,促進項目開工。同時,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測,定期公佈分區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穩定市場預期,鼓勵住房消費。
據了解,從2009年第一季度起,北京市統計局、市建委將按季度公佈區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價格。有關部門也將嚴肅查處散佈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