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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服務投訴多 消費者謹防被忽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2月2日專電(記者南婷)不少投資者在銀行買理財産品被忽悠,尤其是中老年人,出於對銀行的信任一時頭熱買了保險,事後發現問題時才大呼上當。山西省消費者協會近日提醒消費者,保險行業操作問題較多,在投保時需冷靜面對,認真閱讀條款,謹防上當。

    宣傳誇大其詞。部分保險人員為拉到保險費過分強調宣傳保險預期收益的最大化,誘導參保人。消費者投保前要明確投保目的,並充分了解保險合同的專業條款,明確保險的責任義務。

    條款不夠明晰。保險合同專業術語較多,且存在多方面理解的含義。合同條款繁多且格式固定單一,沒有選擇餘地,存在單方減輕保險公司義務的約定。消費者應在簽訂保險合同前,詳細閱讀保險單的條款,對《保險法》規定的保險合同事項外的約定要謹慎,對不清楚的條款要問清楚。

    售後服務難以保障。保險業務員更換頻繁,售後服務和前期簽約存在明顯反差。發生爭議時,保險公司總是推卸責任,存在理賠超時、故意拖延理賠時間、設置理賠障礙等。

    山西省消協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長期壽險時,收到保單後還有十天猶豫期。在該期限內,消費者應再次審查保險合同及有關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詢問,如不滿意儘快退保。有的業務員在保單出來後,會讓消費者先在回執上簽字,等過了猶豫期再將保單送到消費者手中。消費者一定要在收到保單之後再簽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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