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慶市社會救助工作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完善救助制度,創新運行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提升救助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一、社會救助保障標準不斷提高。2008年重慶市將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由178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增長30.4%;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由791元/年·人提高到1369元/年·人,增長73.1%。同時,將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1365元/年·人提高到1669元/年·人,增長21.4%;城市“三孤”人員救助標準月人均增加100元,增長率為26—31%。重慶市城市低保對象80.5萬人,人均補差145元,比2007年提高41元,增長39.42%;;農村低保對象78.9萬人,年人均補差669元,比2007年提高406元,增長154.4%。全年全市支出低保救助金19.66億元,市級補助資金達到15.75億元,比2007年增長77%。全年全市享受城鄉醫療救助的困難群眾達到217.68萬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2.35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44%、40%。
二、社會救助運行機制不斷創新。一是強化低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全市加大了低保就業補貼力度,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實現就業的,由再就業基金按其家庭當月核減低保金總額的60%-70%給予累計不超過36個月的就業補貼,對招用城市低保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養老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引導低保對象積極就業。全市有2.87萬名低保對象享受就業補貼政策退出低保。二是建立保障標準聯動機制。從2008年起,農村低保標準按城市低保標準的50%確定,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按高於農村低保標準的20%確定,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按三個經濟區域分別確定三個保障標準,強化分類指導。同時,建立低保家庭生活消費動態監測制度。三是創新醫療救助運行機制。按照 “共建一個平臺”的要求,為全市40個區縣安裝了與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銜接的城鄉醫療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起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資源共用、信息共享、結算同步、監管同一”的運行機制,為城鄉困難群眾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醫療救助服務。四是完善低保工作考核機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納入了市委、市政府對區縣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的考核內容,並制定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考核辦法》,從區縣資金落實、應保盡保、規範管理、保障水平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做到了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有序推進。
三、社會救助規範化管理不斷提升。一是制定了規範化管理的標準。印發了《全市基層低保規範化建設暫行評估標準》,在全市開展了低保工作規範化建設活動,推進基層低保工作程序、管理方法、工作力量、經費保障、辦公條件等規範化建設。二是增強了工作手段。主城區各街道社保所實現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金保工程)與低保信息的聯網運行,實現了低保審核聯網查詢勞動保障信息;其餘區縣民政部門與勞動部門也建立相應的工作聯絡制度,相互配合,發揮了勞動保障信息在低保審核工作中的輔助作用。三是加大了資金監管力量。全市推行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實行委託金融機構、郵政部門代發低保金,並免收相關手續費。目前全市70%的鄉鎮、街道實現低保金由金融、郵政機構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