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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應警惕網絡租房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9日   來源:吉林日報

    對於身在外地的打工者,“住”無疑是首要解決的問題。通過仲介機構尋找房源,仲介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街頭巷尾所張貼的大小廣告的信息量又實在太少。於是,網絡租房成了信息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的一種便捷的租賃途徑。

    然而,網絡租房的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誠信度不夠是它的致命傷。由於互聯網發佈的信息缺乏規範與核實的必要手段,致使許多初涉其中的網民在網絡租房的時候上當受騙,遭遇不必要的損失。

    近日,長春某大學的張同學在網上發帖子,敘述了自己慘痛的租房經歷。已經上大四的張同學寒假前準備在學校附近找一處房子以備考研。在網上找到一個比較合適的房源信息,就按照網上公佈的聯絡方式與房主見了面。很快就談妥了價錢,並交付了三個月的房租,還隨著房主看了這套出租的房子,一切都還滿意,房主也把鑰匙交給小張。過了幾天,當張同學準備把自己的東西逐步搬進這間房子時,卻意外地發現房中還另有一位住戶,原來屋內所居住的那個人才是真正的房主!帶領張同學來看房的那個人僅是此間房子原來的住客,假“房東”提供的身份證、房産證等全是假的,這套房子根本就是所謂的“二房東”從原房東手中租來的。如今再和假房東聯絡,電話已經停機,吃了啞巴虧的小張鬱悶不已。

    記者調查中發現,如今很多房地産或購物網站上都有大量的房屋租賃信息,記者也曾幫同事在一些網站登記過出租信息,往往是不用經過任何身份、資格等確認,出租信息便很輕鬆的出現在網站的信息欄中。

    網絡租房風險大,相對於網上的信息量大,其信息的真實性差、重復信息多。由於沒有客觀的可識別方式,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可能給客戶造成的傷害更直接。另外,網絡的隨意性強,很多不規範的仲介公司利用這種更先進、更隱蔽的騙人方式,使客戶上當受騙的機會增多。網上租房,一旦發生糾紛,客戶很難取證和維護權益。

    網絡租房的確有無可比擬的便利性,很多房客特別是年輕人難以抵擋網絡租房帶來的便捷。那麼我們如何盡可能的降低風險呢?首先,在簽訂出租合同時,要確定合同的主體,即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是否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房子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産權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同時,求租者有必要要求房東出具其他能確定身份的有效證件,並查看電費、煤氣、有線電視的登記用戶名與房東的身份是否相符, 為規避風險可以儘量以月租方式來支付房租,不要一次性支付較長時間的租金或過高的押金。另外,冬季租房購房需當心供暖糾紛責權劃分清晰也十分必要。(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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