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從江西省政府獲悉,今後,全省的行政執法崗位將取消和調離臨時工、合同工。
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前得考法律
為提高各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江西省將對擬任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任職前,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任職依據。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前,也必須參加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取得行政執法資格。
對於在崗的行政執法人員,將定期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考試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陞的依據之一。凡未參加培訓或連續兩次培訓不合格的,將取消其執法資格,調離行政執法崗位。
行政執法崗位將取消臨時工合同工
江西省還將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外公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信息,嚴禁無證執法。對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將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
重大行政決策應向社會公開
江西省將建立健全公眾依法有序參與行政決策機制。重大行政決策,除依法不得公開的外,應向社會公開。
凡是法律法規等規定應當聽證的事項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必須進行聽證。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將交由法制機構或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
民眾可通過媒體監督評價決策
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將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後評價制度,通過互聯網或媒體定期聽取公眾對決策及其執行效果的評價,作為改進工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