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認定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天津市服務型、商貿企業,當年招用下列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認定,範圍包括:女35周歲、男45周歲以上就業困難人員;已經領取《再就業優惠證》沒有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或享受期限未滿的人員。其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一是按照當年招用人數,給予企業每人每月200元崗位補貼,補貼期限1年;二是按照當年招用人數,給予企業不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醫療(6.3%)社會保險補貼。(記者 張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