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5月18日專電(記者徐旭忠)重慶市于日前發佈了商品房預售信息監控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信息的監督管理和維護房地産交易秩序,在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行為的同時,減少因商品房預售中預售人與預購人信息不對稱所形成的糾紛。
根據規定,重慶市商品房預售信息監控管理實行事前預防和事後監管並重的原則,實行商品房預售信息現場公示達標制度。房地産開發企業預售的商品房,必須設立證件公示欄,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産權證》《開發資質證書》等證件進行公示。同時要求地産商實行商品房預售價格明碼標價制度,在預售時應明確銷售每套商品房建築面積價格和套內面積價格,並予以公示。如調整預售價格的,應相應地調整銷售現場價格公示內容,以供購房者查詢。
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房地産開發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直接通過向項目所在地的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舉報投訴,也可通過市政府公開信箱系統進行網上諮詢投訴。相應監管部門會予以警告,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此外,重慶市還對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開盤信息備案制度。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20天內對外公開銷售,並在開盤前10日內,將商品房預售開盤方案向項目所在地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申報備案。預售開盤方案應包括開盤時間、可銷售房屋數量與預計選房數量的對比、銷售方式、促銷活動和應急預案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