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5月21日電(記者鄭良)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2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近期多發的不法分子利用公眾身份信息進行信用卡詐騙案件特點,提醒公眾妥善保管個人信息。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劉明介紹,今年以來,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資料,騙領信用卡進行透支或消費,惡意透支後拒不還款案件呈多發態勢,警方共立該類案件18起,涉案金額76萬餘元。
今年1月初,福州一仲介人員陳某以幫助他人購買手機卡為由,獲取他人身份資料後,利用他人身份資料,偽造工作證明,向招商銀行騙領信用卡,累計冒名透支消費3萬多元。
3月中旬,福州市民鄭某和林某委託馮某辦理貸款。馮某獲取鄭某和林某的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後,委託專門幫人辦理信用卡的仲介“二哥”,分別以鄭某和林某的名義,向招商銀行申領兩張信用卡,通過套現等方式,累計透支近5萬元人民幣。
劉明介紹,信用卡詐騙犯罪還表現為不法分子在銀行ATM機上安裝讀卡設備和監控設備竊取持卡人銀行卡密碼和讀取持卡人信息後,克隆複製銀行卡,在異地或在其他銀行ATM機上進行取款。今年以來,該類案件立案8起,涉案金額58.4萬元。
劉明提醒,公眾須警惕不法分子以“刷卡賺積分”為幌子的信用卡詐騙。今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得知被害人林先生需將4萬餘元的貨款通過銀行匯款給生意同伴,就對林先生鼓吹其在銀行的信用卡中心內部有關係,慫恿林先生將貨款打入陳某所持有的兩張信用卡內進行貨物匯款,從而獲取高額的消費積分,從中兌換禮品,並許諾事成之後會給予林先生一些手續費。
林先生信以為真,在拿到陳某的中國銀行和深圳平安銀行的信用卡後,先後分兩次將4萬餘元的貨款存入。當林先生準備用信用卡支付貨款時,銀行卻告知兩張卡已經被登出了。經查詢,陳某已經將4萬餘元取走,並登出了兩個銀行的賬號。
福州警方提醒,公眾要增強日常防範意識,切實保管好個人身份證件等信息,防止個人身份信息資料被盜用;持卡人在ATM櫃員機上取款時,一旦發現“卡被吞”“錢被卡”和櫃員機上安裝不正常設備,要及時報警,以免造成經濟損失;銀行部門要加強對信用卡申辦客戶的資信和資料真實性審查,防止冒領、騙領信用卡詐騙犯罪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