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5月31日專電(記者王民)河北省政府日前下發的《關於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提出,2009年至2011年,這個省將採取新建等方式,籌集廉租住房6萬套。
《意見》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提高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率。廉租住房原則上要在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中配建。從2011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將統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可自主選擇廉租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保障。
為保障廉租住房建設配套資金落實,《意見》要求,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不得低於10%。國家代為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也要向廉租住房建設傾斜,用於新建廉租住房的項目的地方政府債券,不應低於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補助的額度。各地在年度預算中應足額安排廉租住房建設資金,不留資金缺口,並及時劃撥到建設項目,保證工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