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1日專電(記者程正軍)在“六一”兒童節期間,一些家長會給孩子購買少兒保險以增加保障。“購買少兒保險最好挑選有豁免條款的保險産品。”重慶保險專家説,少兒保險中的豁免條款規定,在合同期內,如果投保人發生意外或者因故喪失繳費能力,可以豁免未繳的保費,而且對被保險人的保險保障依然有效。
重慶保險專家説,少兒保險的豁免條款不管是以附加險形式出現,還是直接出現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投保人都要為這一額外保障支付保費。比如,30歲的父母為孩子投保少兒保險,年繳保費5000元,加入豁免條款,每年要增加保費200元至300元。此外,各家保險公司對豁免的定義不一樣,有的公司規定,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導致身故或者全殘均可以豁免;有的公司則規定,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還有的公司規定只有意外身故才能豁免,疾病身故或者全殘不在豁免範圍之內。因此,投保少兒保險時應問清楚豁免條款的豁免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