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促進穩定外需,調整出口結構,我國將自2009年7月1日起取消部分糧食以及工業品的出口暫定關稅,並對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關稅進行調整。
據了解,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並報國務院批准,我國將從7月1日起取消小麥、大米、大豆等糧食産品以及硫酸、鋼絲等工業品的出口暫定關稅,降低微細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鋼,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鎢、鉬、銦等有色金屬及其中間品等産品的出口暫定關稅。
同時,為促進化肥行業平穩運行,支持農業生産,對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關稅進行調整,取消黃磷、磷礦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銨、重過磷酸鈣、二元複合肥等産品的特別出口關稅,對黃磷繼續徵收20%的出口關稅,對其他磷、磷礦石繼續徵收10%至35%的出口暫定關稅,對合成氨、磷酸、氯化銨、重過磷酸鈣、二元複合肥等化肥産品 (包括工業用化肥)統一徵收10%的出口暫定關稅。延長尿素、磷酸一銨、磷酸二銨徵收出口關稅的淡季時段,將尿素的淡季出口稅率適用時間延長一個月,磷酸一銨、磷酸二銨的淡季出口稅率適用時間延長一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