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7月4日專電(記者于瑤)隨著電子産品的普及,家電及通訊産品逐漸成為投訴熱點,有的商家為了逃避“三包”責任,採取種種藉口拒絕為消費者提供、填寫維修記錄,導致消費者維權被動。為此,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部門給消費者支出“三招”:
一是維修前要求維修人員履行告知義務,要求維修人員在提供具體維修服務時要事先告知自己商品故障的部位、原因及各項服務費用的價格等情況,由消費者確定是否維修;二是一定要填寫並保存好維修記錄,消費者要理直氣壯地向維修人員索要維修記錄憑證,或要求在“三包卡”上記錄清楚,若維修人員拒絕,可向當地的消協投訴;三是一定要準確填寫維修記錄,維修記錄應包括維修前的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維修後的質量狀況三個方面,及維修時間,維修好的時間,維修部位,更換部件的名稱、型號、“三包”期限,維修人員姓名、單位、電話,維修費用詳單等相關信息,即使産品過了“三包”期也不能輕視維修記錄,因為每次更換的配件也將享受“三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