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10日專電(記者陳春園)日前,江西省汽車、摩托車下鄉活動正式啟動,符合條件的農民將在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領到補貼。
根據江西省制訂的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方案,凡具有江西戶籍的農民購買或更換符合條件的汽車、摩托車下鄉産品,均由國家財政給予補貼。車型包括微型客車、微型載貨車、輕型載貨車、摩托車等。
據了解,從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民購買汽車可享受補貼,每戶限購一輛;從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農民購買摩托車可享補貼,每戶限購兩輛。江西省還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的汽車、摩托車下鄉産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同期同類産品價格,享受財政補貼的汽車兩年內不得銷售、轉讓或贈予他人。
為方便農民領取補貼,江西省規定由鄉鎮財政所和縣級財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農民儲蓄賬戶。有關部門將對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監督管理,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擠佔、截留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