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5日專電(記者沈洋、張辛欣)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公佈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全面覆蓋城鄉居民。
實施意見確定了江西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建立健全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根據實施意見,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力爭城鎮職工醫保覆蓋率達到92%並實現設區市統籌,城鎮居民醫保覆蓋率穩定在92%以上,新農合農民參合率穩定在92%以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全省所有困難家庭。
同時,江西省將逐步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到2011年,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左右;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將分別提高到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2003年江西開始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現在全省有3069萬參合農民。目前,江西省11個設區市已全部納入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共有703.96萬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