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經貿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福建省行業技術開發基地暫行管理辦法》,對省級行業技術開發基地的申報、評審、評價考核等進行規定,並提出了行業技術開發基地的政策扶持。
福建省級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向有關部門申報的項目,經專家評審確認良好的,將優先列入省經貿、科技、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扶持的技術創新項目。新認定的省級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可申請資金補助;已認定的省級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可根據建設和發展,依照《福建省省級工商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每年度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提出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申請省技術創新資金補助。
福建省經貿委將會同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定期組織專家對行業技術開發基地運行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實施項目扶持的重要依據之一。對評估不合格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連續兩次評估不合格的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取消省級行業技術開發基地資格。 (記者 賴文忠 實習生 李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