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關於中小學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績效考核工作今後將與年度(學年度)考核結合進行,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意見指出,對教師教學效果的考核,要從側重學生升學率、優秀率和文化考核向側重學生合格率、進步率和綜合素質轉變。要把防止學生輟學、提高鞏固率作為考核指標,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指標。
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與課任教師崗位一樣計算基本工作量,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與家長的聯絡溝通、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記者 余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