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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推進廉租住房租售並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8月12日專電(記者來建強)福建省今年上半年新增解決6500多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下半年開始,這個省繼續加大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力度,加快推進廉租住房租售並舉。

    福建省現有晉江、南安、長汀、永安4個市縣試點住房保障體系建設,這4個市縣已先行開展廉租住房出售對象從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其他城市則根據本地實際,逐步將廉租住房出售對象擴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福建省規定,廉租住房租賃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廉租住房總量50%以上,即廉租住房可售比例不超過廉租住房總套數的50%,確保政府保有廉租住房存量。廉租住房出售可以在配租後出售,也可以于在建未裝修時出售。廉租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産權的,經批准由當地政府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福建省還要求各地加快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發放。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要儘快配租到戶;租賃補貼發放應當按月、按季度發放,一般不按年發放。

    從今年起到2011年,福建省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目前,福建省內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擴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鎮、已就業大中專畢業且單身無房戶,以及符合條件的其他群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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