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社保參保人員登記材料、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等材料,將保存100年,無需交納保管費;如果參保人員想要查詢自己的社保檔案,可以到當地社保大廳進行查詢,無需交納查詢費。
備受百姓關注的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 (試行)》9月1日起正式實施,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10年、30年、50年、100年;永久保存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包括參保單位登記材料、社會保險基金徵繳年度匯總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年度匯總表等,永久保存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參保人員登記材料、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等材料的保存期為100年;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勞動能力鑒定材料和工傷認定材料保存期為50年;門診特殊病登記材料、就醫登記材料、失業備案材料、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材料、工傷備案材料和生育保險待遇核定材料保存期為10年。(記者 宋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