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1日專電(記者 焦國棟)“只要能用就不過期”,這是許多消費者在使用老家電時的觀念。山東省消費者協會20日發佈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家電都有安全使用年限,超期“服役”不僅維修成本高,而且安全隱患多,健康危害大,耗能污染高,建議消費者認真檢查並及時更換超期家電。
山東省消協介紹,根據我國制定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部分家電安全使用參考年限如下:彩電8年至10年;電熱水器8年;電冰箱12年至16年;電飯煲10年;空調器8年至10年;煤氣灶8年;洗衣機8年;電吹風4年;個人電腦6年;微波爐10年;電風扇10年;吸塵器8年。
山東省消協提醒消費者,超過使用年限的家電不省電、不環保,給消費者安全、健康帶來隱患。從安全方面看,超期家電線路老化,金屬部件銹蝕,增加了漏水、漏電、燃燒,甚至爆炸的危險;從健康方面看,超期家電的有毒有害物質很有可能外泄,並且輻射增加,健康危害大;從耗能方面看,據調查顯示,超期家電耗電量比節能産品高三成至四成。此外,超期家電維修費時、費力、費錢,維修成本高,損耗社會資源。
山東省消協建議家電製造商,應從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出發,主動履行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告知義務;建議消費者更新消費觀念,積極響應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認真檢查並及時更換超期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