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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鎮居民足不出鄉可申請法律援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8日   來源:河南日報

    10月26日,記者從河南省司法廳了解到,目前河南省在鄉鎮司法所、部分律師事務所已建立了2541個法律援助受理點,今後,鄉鎮居民足不出鄉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了。

    據介紹,法律援助的受理點主要設在律師事務所和司法所。對前來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受理點會按照法律援助範圍和經濟困難標準進行審查,若符合以下五種條件,受理點可以直接受理:一是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農村特困戶救助證》)、《五保供養證》;二是可證明是在養老院、孤兒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三是農民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的;四是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産生的民事權益的;五是申請事項法院已立案並予以司法救助的。(記者 張建新 通訊員 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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