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30日專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通過的《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指出,殘疾人可免費攜帶導盲犬坐公交,公共服務機構要創建信息無障礙平臺,提供語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
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該條例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導盲犬等免費攜帶。重度殘疾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電)車、地鐵等交通工具。
而且,殘疾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辦理。
浙江省還同時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社區、城市道路、公共設施和場所等項目,要實行無障礙設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逐步推進小城鎮、農村地區和殘疾人住宅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
縣級以上電視臺要定期播出手語或者配有字幕的新聞節目。網絡、電子信息和通信産品要方便殘疾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