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2日專電(記者來建強)近來,進城務工人員遭遇拖欠工資的糾紛案件備受各界關注,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志願者、福建寬達律師事務所王榮堅律師説,進城務工人員遇到拖欠工資情況,須學會依法維權、注意保留證據、尋求合法途徑來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王榮堅説,進城務工人員被無故拖欠了工資,第一要學會依法維權。一些進城務工人員討薪時通常會採取跳樓、自殘、故意傷害他人等過激方式,希望引起社會關注,這不但會使自己身體受到傷害或陷入違法境地,而且問題也不能得到很好解決。因此,進城務工人員碰到欠薪等權益受損情況,要有法律意識,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第二要注意保留證據。官司其實就是“證據之戰”,進城務工人員在討薪過程中要注意蒐集以下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件、出入證、工資條、考勤表等。勞動合同是約定雙方權益的主要依據,工資被拖欠後,勞動合同是最有效的證據。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件等也可以從側面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存在,成為進城務工人員討薪的有力證據。
第三要尋求合法途徑。實踐中,勞動用工關係比較複雜,特別是在工程層層轉包的情況下,要弄清誰是欠薪主體,否則就會延誤討薪。一般來説,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進城務工人員先要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仲裁程序結束後,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