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3日專電(記者 張濤)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從3月初至5月中旬在全省開展力促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的“春暖行動”。以建築業、採礦業、住宿和餐飲業、服裝加工業等使用農民工較多的行業為重點,促進城鎮規模以上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
河北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開展日常巡查、書面審查和專項檢查等形式,督促企業及時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責令其改正,並予以處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廣大進城務工求職人員,依法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注意索要並保存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用人單位不得約定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