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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協發佈六大消費警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昌3月14日專電(記者 李美娟)針對消費者在投訴中提供的主要證據不足導致維權難,不重視知悉相關産品及服務警示説明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等情況,江西省消協日前發佈了六大消費警示。

    警示一:維權證據很重要。近年來,江西省消協在受理的投訴中發現,有一些是由於消費者提供的主要證據不足,給消協調查、調解工作造成困難。例如:提供不了購買商品的收據、發票;提供不了造成損害事實的現場照片等。江西省消協提醒消費者,維權證據缺失,消費者有時只能挽回部分損失,甚至無法維權。

    警示二:警示説明不容忽視。《消法》第18條規定:“經營者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消協人員稱,目前一些經營者未履行好該項義務,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的事情屢見不鮮。消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必須有知悉相關産品及服務警示説明的法律意識。

    警示三:簽訂協議要再三考慮。江西省消協工作人員稱,消費者在火爆的促銷場面中,“被迫”草草簽訂協議而事後後悔的例子很多。消協提醒消費者在簽訂書面協議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可以要求與經營者協商並作修改,如協商不了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警示四:謹防網購被騙。消協工作人員稱,一些消費者從網上購物,直接將購物款打入對方賬戶,所購商品遲遲未到,事後才得知被騙。消協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一定要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付款,不要輕易將錢打入供貨方的私人賬戶,不要貪圖或輕信任何贈送産品的行為及承諾。對於對方提供的網址鏈結不要輕信,應儘量從正規途徑獲取。

    警示五:預付消費要多個心眼。近年來,從裝修公司卷款逃跑到美容院人去樓空,再到健身中心倒閉,消費者對預付費式消費款去向不明的投訴頻發。消協提醒消費者在接受預付費消費服務時應仔細查看經營者的相關證照;了解經營場地租用時長等情況;要與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有損害消費者情形的,要及時向消協、工商、公安部門投訴、申訴、舉報。

    警示六:寄遞物品要明確價值。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寄遞物品時,對難以確定物品價值的,應採取保價措施,以明確物品價值或將物品組成部分明細填寫在貨物名稱這一欄裏,以便事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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