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4月6日專電(記者 顏秉光)連日來,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消協受理多起供熱投訴,反映供熱公司向新房主索要原房主所欠熱費不成就不給開栓供熱的事情。黑龍江省消協提出,供熱企業與用戶是平等的合同主體,必須尊重用戶公平交易權。供熱企業利用獨佔地位以不簽合同、不予開栓強制現房主繳納前房主所欠熱費是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牡丹江市消費者姜瑞濱2003年7月17日在房主高某手中花8.2萬元購買了一套78.74平方米的商品房,雙方當天簽訂了《售房協議書》,並一同辦理了産權過戶手續。協議約定:自交易之日起,以前所發生的暖氣費、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均由高某負責,以後所發生費用由姜瑞濱負責。自2003年起至2007年,姜瑞濱每年都繳納熱費。2008年供熱期到來之前,姜瑞濱接到供熱公司通知,要求補交原房主高某2001年和2002年所欠熱費。儘管姜一再強調陳欠熱費歸前房主,供熱公司不予理睬,並表示如果不補交欠費就不給開栓供熱。後經多方協商,供熱部門才同意收費供熱。2009年供熱期到來,姜瑞濱被告知必須先補交欠費才能收今年的熱費,否則將再次停止供熱。
黑龍江省消協提出,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供熱企業與用戶是平等的合同主體,必須尊重用戶公平交易權。雙方應該通過簽訂供熱合同明確權利義務,出現糾紛也應依據合同約定來解決。供熱公司採取強制手段迫使現房主承擔前房主所欠熱費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供熱企業利用獨佔地位以不簽合同、不予開栓強制現房主繳納前房主所欠熱費是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