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3月14日專電(記者 王炳坤、陳光明)“這衣服3天后來取,要想明天取,得多加錢。”眼下,消費者在幹洗服裝或修電腦、修鞋時,想提前取回就得多付“加急費”。
遼寧省鞍山市消費者協會日前提醒,很多加急服務本是商家便民應該做的,消費者接受服務時應提前約定取貨期限,儘量避免“被加急”。
鞍山市民徐女士前幾天去改鞋尖,交完維修費後被皮鞋美容店老闆告知,要等半個月後才能改好。徐女士表示,能否將取鞋時間提前點。老闆回答:“要想提前7天取,就得加10元錢。”通過議價,徐女士最終支付了5元“加急費”。
和徐女士一樣,很多消費者都有過被收取“加急費”的經歷,費用是正常服務費的10%—50%不等。一些市民表示,作為服務行業,其宗旨就是以顧客的需要為出發點,“加急費”遍地開花,這樣的收費目的有些含糊。
鞍山市消協調查了解到,一些商家在收取“加急費”時,根本沒有價格標準,通常會“看人下菜碟”,比如顧客穿戴檔次高,流露出焦急神情,這種情況下開口要“加急費”把握就比較大。此外,少數商家完成同一工作任務的時間期限跟原來相比,被故意拉長,比如原來1天能幹完的活,現在則需3天。可見,這類“加急費”無非是商家增加收費的一種方式。
鞍山市消協人士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對“加急費”沒有明確規定,是否收取屬於商家和消費者的議價行為。但是商家應對“加急費”明碼標價,並在服務前明確告知消費者。消費者若想避開“加急費”,可以多去幾家店,多比較、多詢問,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