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召開的黑龍江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黑龍江省《關於保留和取消行政審批(許可)事項的決定》將於5月1日起施行。黑龍江省此次共精簡行政審批(許可)事項500項。
本次清理的主體涵蓋了省、市、縣、鄉四級政府及其部門,對由中直部門實施的,以地方性法規、規章為依據的行政許可或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以及由省級部門初審、國家部委終審的行政許可或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也納入此次清理範圍。
黑龍江省還採取了一系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新舉措。對行政審批(許可)事項的名稱、實施主體、辦理條件、申報材料等方面的內容依法進行了統一、規範、明確的規定。(記者 袁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