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7日專電(記者岳德亮)“滿400減330、買300送300……”如今,滿就減、買就送、驚爆價等商業促銷越來越多,這些貌似“虧本”的誘人促銷活動中,其實可能隱藏著一系列價格欺詐行為。
浙江省物價局日前發佈提示,稱五一臨近,提醒廣大消費者預防六種常見的價格欺詐形式,謹防在購物時上當。
一、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經營者採取虛構原價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的價格作為原價,消費者以優惠價買到的商品,價格其實與該商品平時的銷售價格相差無幾。
二、高定價,大促銷。經營者先將商品銷售價格大幅度提高,使其商品銷售價格普遍高於活動前的實際交易價格,消費者不但沒有得到切實的優惠,還可能支付更多的現金。
三、虛假宣傳,誘導他人與其交易。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標示虛假的進價、出廠價、特價、市場最低價等引誘消費者購買其商品。
四、虛構降價原因,誘導性標價。一些經營者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經常打著換季打折、優惠價格、酬賓價格等用語,謊稱降價讓利,欺騙消費者。
五、價格附加條件不明示或沒有。有的銷售商品代金券、抵價券,不註明使用價券購物的限制條件;有的為了招攬顧客,故意隱瞞部分價格條款,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等等。
六、模糊贈售。“買一送一”中贈送的物品有的不是同一種商品,有的是品種相同但在規格、質量、價格等方面做文章;模糊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誇大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