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5月16日專電(記者 張欽)據寧夏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介紹,手機用戶之間轉讓手機靚號、吉祥號後的消費糾紛近期增多。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他人手中有償取得手機靚號、吉祥號時,務必仔細審閱號碼原持有人與電信運營商簽訂的協議,詢問有無消費額度要求等特別條款。
據寧夏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科長淮寧民介紹,一些手機用戶向中心反映,他們出錢從其他人手中獲得號碼後3位、後4位相同的手機靚號、吉祥號,並在電信運營商處辦理了變更手續。但在使用一段時間後,他們發現,這些號碼還有消費額度的限制,於是向工商部門投訴電信運營商設置消費陷阱。
淮寧民説,從調查的情況看,此類投訴者在從其他人那裏有償獲得手機靚號時,沒有仔細查閱號碼原持有人與電信運營商簽訂的協議。而協議確實明文約定,號碼使用者月消費額必須達到一定額度。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雙方簽字認可的合同有效,隨著號碼的轉讓,權利、義務也整體移轉。
淮寧民提醒,消費者從其他人手中獲得手機靚號時,一定要仔細審閱最初的協議,明確要求對方告知其中的特別條款。另外,電信運營商在受理變更申請時,也應當擔負提示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