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19日專電(康淼、鄭明)當前,不少經營者為擴大銷售而經常開展抽獎式的有獎促銷。其中,違法的抽獎式促銷行為時有發生,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福州市晉安區工商局18日發出經營警示,提醒廣大經營者在開展抽獎式促銷時要防止走入八個誤區。
誤區一: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福州市晉安區工商局曾查處了轄區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展的“購房抽取QQ汽車大獎”的促銷活動。
誤區二:以價格超過5000元的物品的使用權作為獎勵。2008年9月份,該局查處了轄區某商場開展的“單筆消費正價商品滿3000元,有機會獲得雪佛蘭·樂馳汽車大獎(10年使用權)”的促銷活動。
誤區三:以提供就業機會、聘為各種顧問等名義,並以解決待遇、給付工薪等方式設置高額獎勵。
誤區四:以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的彩票作為獎勵。如有的經營者向消費達到一定金額的消費者贈送即開型彩票,而該彩票的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
誤區五:新聞媒體舉辦高額有獎競猜。如有的電視臺在世界盃足球賽期間舉辦有獎競猜活動,所設的最高獎獎品價值超過5000元。
誤區六:無需消費即可抽取巨獎。今年5月份,該局查處了轄區某商場開展的“無需消費即可參加抽獎,獎品為1輛比亞迪迷你型小汽車”的促銷活動。
誤區七:營利性文體場館舉辦高額獎勵活動。
誤區八:以證券投資收益率或者利潤率等高低確定投資者是否獲得高額獎勵。如有的證券營業部組織股民進行競賽,在一定時間段內看誰的投資收益率高,收益率最高的將獲得超過5000元的獎品。
福州市晉安區工商局提醒廣大經營者,對於違法的抽獎式促銷行為,工商部門將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責令經營者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