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分社保參保人繳納的社保費將有變動了,從今年7月1日起全省各地社保費繳費基數將進行上調。這項調整影響的主要是以個人身份參保者,以及工資處於低端和高端的參保個人及單位。
據悉,海南省各地區社保費繳納基數,養老保險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他四項保險(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按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調整。
在養老保險這一項,根據海南省養老保險條例及細則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按本人實際工資總額確定,最低繳費基數為所在市、縣最低月工資標準,最高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以海口市和省本級為例,2009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078元,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一般情況調為1246.80元(2078元的60%),最高繳費基數調為6234元(2078元的300%)。用人單位的繳費額範圍是這兩個數字乘以28%的結果。
海口市2009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554元,用人單位其他四項社保費最低繳費基數調為1532.4元(2554元的60%),最高繳費基數調為7662元(2554元的300%)。
以個人身份參保者(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費標準則具體如下:
養老保險費:2078元×20%=415.60元。按此標準繳費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逐步過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0年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2011年為90%,2012年為95%,2013年為100%。
基本醫療保險費:2554元×5%=127.7元。以上二項合計為543.3元。(記者 袁鋒 通訊員 盧作虎 黎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