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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就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5日   來源:商務部網站

    6月2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決定從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406個稅號的退稅率。日前,商務部財務司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調整是對出口退稅率結構微調,主要是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産品出口,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應不會對外貿出口産生大的影響,長期來看將有利於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他表示:

    第一,本次調整不意味著國家外貿政策的轉向。2010外貿工作主要著力點是“拓市場、調結構、促平衡”,保持外需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將是全年工作的重點。取消406個稅號産品退稅率;同時,控制部分農産品出口過快增長勢頭,保持國內農産品價格的相對穩定,不代表外貿政策的“退出”。相信部分企業會克服暫時困難。

    第二,本次調整不會影響外貿復蘇增長勢頭。據統計,本次取消退稅的406個稅號,僅佔海關稅號總數的3%左右;2009年上述産品實現出口110億美元,僅佔當年出口總額的1%左右。取消退稅政策,短期內可能會對市場産生影響,但應不會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不會改變對外貿易發展的大局。

    第三,本次調整將有利於推進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取消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體現了國家加快産業結構調整和推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意圖,有利於引導企業優化産品結構,提高出口産品質量和檔次;有利於引導企業提高精深加工程度,促進低碳排放、節能環保産品出口。下一步,我部還將根據外貿出口形勢,繼續推進完善出口退稅率結構,努力保持出口退稅政策的連續穩定,爭取為外貿發展創造相對穩定的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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