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宣佈6月1日起上調國産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後,湖北省天然氣調整具體方案28日出爐,居民用氣價格暫時不變。據省物價局測算,調價後,全省各類天然氣到戶價格平均上調0.3855元/立方米,調價總額約為4.5億元。
按照發改委通知,國産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此次調整方案中,湖北省現行的七類天然氣價格合併為五類,分別為居民、工業(含鼓勵類服務業)、商業及其他、輸配氣(含發電)、車用天然氣。以武漢市為例,調價後工業用氣價格為3元/立方米,商業為3.675元/立方米,從7月份抄表時執行。
7月1日起,全省車用天然氣價格按照與90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0.75:1的比價關係進行調整,由目前的3.35/立方米提高到4.5元/立方米。今後,當汽油價格發生變動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將按照上述比價關係相應變動。
對於出租車,由地方政府統籌考慮燃料成本及補貼情況,採取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緩解氣價提高所帶來的影響。對於城市公交,則由地方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今後,一旦居民用氣價格進行調整,將按有關規定履行聽證等相關程序。相關人士分析,調價幅度不會太大,對大多數群眾的生活質量影響也不會很大。在調價時也將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並出臺相應的保障措施。
據了解,湖北省是全國第四大能源調入省份之一,80%以上的能源必須從外省調入。從2004年底忠武線(重慶忠縣-武漢)對湖北省供氣以來的4年看,全省天然氣消費量年均增長速度,遠遠高於全國平均增速,“氣荒”現象時有發生。適當上調天然氣價格,有利於合理有效配置天然氣資源,保證天然氣生産供應。(廖志慧 姜昕 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