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30日專電(記者毛一竹)記者30日從廣東省法律援助工作會上了解到,2009年,廣東省涉及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達30208宗,佔全省法律援助案件的65%以上,農民工已成為廣東法律援助對象中的最大群體。
金融危機以來,廣東各級法律援助工作部門在農民工的重點糾紛領域建立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預警機制,重點關注勞動糾紛、下崗失業工人權益保障、土地承包糾紛、房屋拆遷糾紛等群體性矛盾發生較多的案件領域,特別是對勞資糾紛領域和生産經營困難、拖欠工資1個月以上或有倒閉跡象的企業,基本做到及早發現、及時處置。
廣東省各地還建立優先審查、快速審查機制,廣州、深圳、中山等地實現了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查、指派等工作,處理疑難複雜案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於《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5個工作日的審查期限;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如情況緊急或者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各地均採用先行受理、事後補辦手續的處理方式,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核期限,方便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
在受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過程中,廣東對法律援助事項範圍沒有作出任何限制,農民工較常發生的工傷、勞動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糾紛等案件均列入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對農民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法律援助申請,一律免予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對農民工其他事項的法律援助申請,各地也積極放寬條件,降低門檻,使更多農民工獲得法律援助。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説,下一階段廣東將以開闢農民工綠色維權通道、實施農民工便民利民措施、創新農民工工作服務模式和提高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等為目標,進一步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目前,廣東各地共設立了1578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農民工較集中的社區、員工村、企業、工廠等場所成立了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聯絡點。部分地方還在勞動仲裁立案大廳和勞動就業大廈設立了勞動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諮詢窗口,讓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健全整個農民工維權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