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00元成為用人單位今後進入洛陽市招聘市場的最低門檻。7月1日,洛陽將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800元,並要求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必須明確工資待遇,禁止在招聘簡章上使用“工資面議”等模糊語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明確或者違規的,一律不得進入招聘市場。
日前,在洛陽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招聘市場,獲悉該市已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後,前來招聘的企業紛紛修改了原來的薪酬待遇。一位在現場招聘的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很多企業在招人時制定薪酬的重要參照,根據以往的經驗,工資水平一般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以上才會對員工有較大吸引力,目前已和總公司商議,決定把用工薪酬從原來的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
“沒想到這幾天很多企業都漲工資了,這樣找工作的餘地也大了。”前來找工作的該市下崗職工黃娟説,以往工資相對較低的業務員、保潔員、服務員等工種,現在月薪水平也多了200到300元,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各種保障福利也都標注了。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全市招聘市場上的薪酬待遇上漲幅度十分明顯,預計未來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等也會隨之上漲。”洛陽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就業指導科科長宋慧芳説。
近期,洛陽市還將聯合工會、勞動監察、企業聯合會等部門,對酒店、餐飲、建築等低薪崗位較多的行業進行檢查和整治。(通訊員 余嘉熙 記者 肖樹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