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關於做好高溫季節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保障職工在高溫條件下勞動生産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要求不得因高溫停工而減少職工工資。
《通知》要求,高溫天氣期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5℃ 以上),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工作和休息。高溫期間,用人單位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禁止超時加班,不得因高溫停工、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職工工資。露天作業的應避開12點至15點最高氣溫時段進行作業。
《通知》規定,各類用人單位要嚴格落實高溫津貼發放規定,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在6至10月份期間向勞動者每人每月支付150元的高溫津貼。(記者 鄧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