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上海市將對部分民政對象給予一次性的生活補助。7月20日,上海市民政局在官方網站上發出相關通知,此次補助的對象及範圍為今年5月1日—10月31日期間,市民政局管理的優撫、救濟對象(含市司法所屬的老殘人員)和農村貧困戶中的不可扶對象、散居五保戶以及城鄉低保家庭。
其中,享受定期撫恤和定期定量補助的優撫對象,每人200元;享受民政特殊救濟對象、農村貧困戶中的不可扶對象、散居五保戶,每人200元;享受城鄉重殘無業人員生活困難補助對象,每人300元;享受城鄉低保家庭,每戶200元。
優撫對象、民政特殊救濟對象、農村貧困戶中的不可扶對象、散居五保戶以及城鄉低保家庭的一次性的生活補助經費,由區縣財政安排列支。重殘無業人員一次性的生活補助經費,其中200元由區縣財政安排列支,100元由區縣殘保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