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7月25日專電(記者沈翀、黎藜)湖北省防雷中心專家提醒,發生雷暴災害後,受害者應該採取正確應對方法,防止再遭受雷電災害,同時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依法維權。
湖北省防雷中心高級工程師黃克儉説,凡是發生過雷擊的地方,更易再次遭到雷擊,雷暴災害發生後,必須加強雷電災害的防禦:一是在建築上安裝避雷針或避雷帶;二是在電源入戶處安裝避雷器;三是在閉路電視、室外引入的電視天線和電話線入戶處,安置信號避雷器;四是在打雷之前,拔掉電器的電源線,切斷所有引入的金屬線,阻止雷電磁波侵入,避免雷擊災害的再次發生。
此外,黃克儉提醒雷擊受害者,除進行自救並做好防護措施外,還應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並協助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對雷電災害情況進行調查和鑒定。在確認災情事實後,氣象部門可為受害者出具《雷電災害調查鑒定書》。如果受害者已經在保險公司投了“人身保險”或“財産保險”,《鑒定書》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如果是因他人違法的原因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産損失,受害者也可以將鑒定書作為證據向有關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