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陜西省將持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並不斷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按照陜西省最新出臺的《關於提高陜西省企業職工收入水平的意見》,陜西省將提高落實最低工資和津貼標準,“十二五”期間,根據陜西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以一定的年均增長速度持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在今年年底前,適度提高礦山井下等艱苦崗位津貼標準及夜班津貼標準。各類企業要嚴格執行兩項標準,因生産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經全體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並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從2011年起,陜西省以15%的年均增長幅度確定全省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企業上年度人均工資在全省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資增長指導線基準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工資增幅;在全省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間的,要在工資增長指導線下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工資增幅;在全省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資增幅不得突破工資增長指導線基準線。對有效益卻故意不增加職工工資的企業要予以通報,取消其評選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等相關稱號的資格,其企業負責人不得參加勞動模範等先進稱號的評選,國有企業經營者不得兌現績效年薪。
陜西省還將在各類企業中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提出工資協商要約的,企業不得拒絕。對企業沒有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達不到工資增長指導線要求或低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審查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時,要提出明確的審查意見。此外,還將不斷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並繼續向參加工作早、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的群體作適當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