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起,北京市建立並啟動住宅用戶供熱採暖巡檢制度,全市200多家供熱單位均被要求巡檢住宅用戶的供熱採暖設施。市市政市容委9月14日下發《印發供熱單位建立住宅用戶供熱採暖設施巡檢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北京市目前4億平方米居民住宅的採暖設施,將在一年內完成首次巡檢。
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開始實施的《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首次明確規定了建立居民供熱採暖設施巡檢制度是供熱單位的義務,以保證供熱採暖設施的安全運行,維護採暖用戶利益和公共安全。而以往,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並不規範,能對居民採暖設施進行巡檢的供熱單位比例很低,只有一些管理完善的大型供熱單位才能進行類似巡檢,不利於安全隱患的及時消除。
2010年起,供熱單位將依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相關運行維修管理技術標準以及供熱採暖合同的約定,對所管理的住宅用戶共用供熱設施、自用採暖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並書面告知自採暖用戶設施的安全隱患。
巡檢人員將檢查共用供熱設施、用戶自用採暖設施和室內各種閥門有無泄漏、堵塞、腐蝕、銹蝕等;熱計量裝置是否完好、計量是否準確;用戶是否擅自遷移、改動或更換熱計量設備以及供熱採暖設施,影響正常採暖等。巡檢時,工作人員還需向居民普及安全、科學、節約的用熱知識以及故障報修、服務投訴的方式,及時糾正違規用熱行為等。
9月起,供熱單位將啟動巡檢,2011年供暖季之前,全部居民用戶供熱採暖設施將完成首次巡檢。首次巡檢後,供熱採暖設施交付使用10年以內的,至少每3年巡檢一次;10年至20年的,至少每兩年巡檢一次;20年以上的每年巡檢。未經改造的老舊住宅區居民供熱採暖設施,將增加巡檢頻次。
供熱單位巡檢人員需經培訓持證上崗,提前三天公告巡檢時間、內容、聯絡及服務投訴電話。入戶巡檢不少於兩人,著工裝、佩戴工作身份證明,經用戶同意方可入戶,提示用戶看好寵物、存放好貴重物品、現金等,如損壞物品需給予賠償。巡檢人員應向用戶提交巡檢記錄單,用戶簽字留存。每次入戶巡檢均需進行檢查記錄,供熱單位應當建立巡檢作業檔案,巡檢記錄等資料至少保存五年。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將會同區縣督促檢查供熱單位落實巡查制度情況。如供熱單位未履行巡檢等管護義務,導致共用供熱設施泄漏,造成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如用戶拒絕供熱單位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建議,將自行承擔損失並進行相應賠償。(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