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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用人單位不能用倒休或補休抵頂加班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9月16日專電(記者張濤)中秋、國慶佳節臨近,廣大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家提醒,用人單位不能用倒休或補休抵頂加班費,防止用人單位在計算加班工資時玩貓膩。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負責人説,今年“兩節”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兩類,因此在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上有所不同。法定節假日是指9月22日(中秋節)、10月1日、2日和3日,其餘時間為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另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另外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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