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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民十月集中簽署供熱採暖合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25日   來源:北京日報

    9月24日,朝陽區供熱部門走進社區,向居民宣傳供熱管理辦法、熱計量改革,這是北京市首次對2010年實施的供熱新規進行大規模宣傳。2010年供暖季前,全市各區縣都將組織相關宣傳活動,供熱單位將走進所服務社區,向居民宣傳供熱新規,與居民簽署供熱採暖合同。北京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預計,10月將進入供熱合同的簽約高峰。

    室溫不達標按比例退費

    2010年是北京市居民簽署供熱採暖合同的第一年,居民供暖費將由供熱企業直接收取。合同示範文本規定了供暖的標準室溫,室外日均氣溫在-7℃以上,室溫不得低於18℃,這比往年的室溫16℃高了2℃。低於規定溫度,供熱企業將視情況按比例退還供暖費。

    在供熱合同的簽署過程中,居民最關心的是室溫是否達標如何認定。據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如果居民認為供暖熱度不達標,可以自行請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認定,目前相關的檢測標準已經公佈,擁有資質、可供市民選擇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名單也將在“十一”前後公佈。

    此外,北京市將加快改造老舊小區未經建築圍護結構改造或供熱系統改造的居民住宅,目前,北京市有關部門已將老舊小區建築節能環保改造工程納入十二五規劃。

    申請停暖也需繳60%熱費

    即便採暖季房屋暫時不住房主申請停暖,也需繳納60%的採暖費。

    據介紹,如果用戶的房屋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且不影響其他居民正常採暖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經申請,與供熱企業協商一致後可暫停用熱,但仍需繳納六成的採暖費。

    北京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解釋,熱能具有輻射性和傳導性,一套房屋停熱後,熱量還是會通過四鄰的墻體、樓板向該房屋進行傳熱,單個用戶停熱後,相鄰用戶要保持正常採暖勢必增加熱能消耗,同時按照全部用熱設計的管網平衡也被打破。收取60%的基本費,供熱企業可用於彌補為其相鄰用戶增加熱能耗的成本,也可安排進行管網平衡維護。

    民用熱計量收費合同九月出臺

    2010年,新建竣工投入使用的公建和居民小區以及完成節能改造並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既有建築實行供熱計量收費。2012年,全市公建將實現供熱計量收費,五年內,近十年設計建設的居民建築,將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北京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9月24日透露,居民供熱採暖合同按計量收費版本將在本月出臺,2010年將要進行熱計量收費改革的居民住宅面積將達1000萬平方米。

    此外,全市供熱單位目前已經開始對居民用戶採暖設備設施進行入戶巡檢,這是北京市首次明確規定建立居民供熱採暖設施巡檢制度是供熱單位的義務,本市目前4億平方米居民住宅的採暖設施,將在一年內完成首次巡檢。如供熱單位未履行巡檢等管護義務,導致共用供熱設施泄漏,造成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相關的賠償制度,賠償標準也將很快出臺。

    “看天供暖”會商十月啟動

    北京市採暖季一般為當年11月7日點火試供暖,正式供暖從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2009年冬天,為應對突遇的大雪和降溫天氣,北京市提前兩周開始供暖,採暖季結束時又遇連續低溫,供暖延遲一週結束。2010年實施的供熱新規,將“看天供暖”這一2009年的應急措施變成了長期制度,明確規定北京市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採暖期時間。

    十月中旬,北京市供熱、氣象、財政等相關部門將啟動天氣會商機制,為今冬“看天供暖”做好準備。10月31日前,全市供熱單位都將完成打壓試水等供熱準備工作,11月1日起,如果連續五天日平均氣溫低於5℃,或者出現大雪、大風等極端天氣,經市政府批准,將立即供暖。

    “如果氣溫正常,仍將於11月15日供暖,避免浪費能源。”北京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説。(記者 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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