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 盧國強、李舒)北京警方2日啟動專項行動,嚴格查處非法生産、銷售警用制服、專用標誌物、警械具等警用品的行為。北京警方表示,凡帶有警用標誌、標識及警服、警服專用標誌物的器材,均不許可公開出售。凡是違規的企業和個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將可被處以15日以下拘留、5倍罰款的處罰,觸犯刑法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公共秩序管理處處長馮永林介紹,今年以來,北京共發生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購買的警用品、警用標誌,冒充警察從事招搖撞騙、搶劫、詐騙等案件60余起。“假警察”已經嚴重威脅到市民的安全,損害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
目前,北京警方已經對全市170余家生産、銷售警用品場所進行了全面的排查。從現在開始直至年底,警方將對所有此類場所存在的違反規定生産、銷售警用品的行為進行嚴格整治,整治範圍包括99式警服及警服專用標誌物、警械具(包括警棍、手銬、腳鐐、約束帶、電擊器、警繩、警用強光手電、催淚噴射器、警用制式刀具、警用多功能腰帶、防暴噴霧驅散器、防暴射網器、警燈、警報器),及帶有警用標誌、標識的其他物品。
2日下午,記者隨民警來到北京市東城區一家安防設備公司。在這裡,不但公開擺放著各式警燈、警報器、各類警服,還有明令禁止公開銷售的網槍、手銬等警用裝備。警方現場責令經營者將所有警用裝備暫時封存,等待進一步調查處理。
警方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允許生産、銷售、使用、持有警用器材。合法銷售企業不允許公開展示、售賣警用器材,民用安保器材銷售,也需企業內部保衛部門審批後方可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