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專電(記者張淼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7日發佈信息,聯動上調最低工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居民養老金、失業保險金等6項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其中最低工資上調幅度最高,達20.8%,增至116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桂生表示,此次各項待遇調整金額均創歷史最高,北京市將有283萬人享受此次待遇調整,預計全年共需要增加支出51.5億元。6項新調社保待遇標準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具體調整如下: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目前每月960元調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上調,由原來每小時11元提高到每小時13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5.7元提高到每小時30元。
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10.2%,調整後達到每月2268元。同時,養老金最低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在目前的基礎上增加100元。
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在堅持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增加的基礎上,仍繼續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和原工商業者政策傾斜。
另外,傷殘津貼月增303元,由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調整至人均每月2504元、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增加150元,調至每月1412元;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增長17.49%。
此外,北京市還首次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城鄉居民福利養老金,人均月增30元,分別上調至每人每月310元和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