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9日專電(記者岳德亮)記者9日從浙江省民政部門了解到,2011年該省將確保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2500元,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額不低於60元。
據了解,浙江省現有在冊低保對象70萬人,1010年支出低保資金約12.92億元。
據浙江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09年起,浙江省政府對包括低保對象在內的兩大群體進行制度化的基本生活價格補貼,在每年價格上漲較快的季度(同比漲幅超過3%),將按季對其實行一次性基本生活價格補貼。
統計顯示,2010年浙江省先後四次啟動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機制,補貼總額達到2.1億元,共惠及321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