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17日專電(記者李興文)從2011年1月1日起,江西按照略高於全國平均增幅的標準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省月人均增加150元,確保春節前發放到位。這是記者從17日召開的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十一五”期間,江西在著力解決企業養老金歷史拖欠問題的同時,每年都按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0年月均基本養老金達到1170元,較“十五”期末增長121%。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今後將按照國家部署,研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此外,今年江西還將適當提高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的養老生活補助,逐步提高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保在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