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過後,大量外地務工人員開始返京。一位從事家政服務的女士詢問,她們經常要從事爬高擦窗戶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工作,家政服務員是否也應享有工傷保險?對此,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與家政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家政人員同樣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北京市貫徹新工傷保險條例的辦法正在修訂,2011年將進一步加大參保力度,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政策:工傷險待遇連續十年調整
2011年1月1日開始,北京市大幅上調工傷保險待遇,像小李這樣的二級傷殘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了330元,護理費也將在7月份進一步增長。
據介紹,2011年的調整是北京市自2001年建立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機制後,連續十年進行調整,且此次調整是幅度最大的,調整後傷殘津貼的增幅為13.77%,調整後達到人均每月2504元。
不僅如此,北京市工傷職工輔助器具範圍也在不斷擴大。2010年1月1日,制氧機納入到工傷職工輔助器具,6月1日開始,一次性尿墊等4種用品也被納入。截至目前,為工傷職工配置的輔助器具一共包括112種,大大減輕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的費用負擔,緩解了他們的實際困難,提高了生活質量。
北京市即將出臺新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2011年北京市還將進一步健全工傷保險制度,按照新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貫徹新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辦法,實施後工傷保險的範圍將進一步擴大,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也將大幅提高,實現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
政策問答: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傷害是否算工傷?
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中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
該新規定首先是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範圍,將上下班途中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事故傷害,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都納入到了工傷的認定範圍之內。同時新修改條例更注重責任認定了,其中明確“非本人主要責任”,這就意味著如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即使受傷了也不能算工傷。
家政服務員是否享受工傷險?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與家政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家政服務人員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上保險,員工可以去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羅喬欣 鮑春燕)